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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入驻平台协议
北京日普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 2023-09-21

——甲方公司名称——

北京日普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电子商务服务协议

 

 

 

 

 

 

 

 

 

 

 

本协议之内容或涉及保密内容,非本协议当事人敬请阁下不要使用、保存、复印、打印、散布本协议之内容,或将其用于其它任何目的或向任何人披露。谢谢您的合作!

甲方:

乙方:北京日普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本协议由同意并承诺遵守本协议规定使用猪易服务的                         (下称“商户”或“甲方”)、北京日普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猪易”或“乙方”)共同缔结。 

一、协议内容及生效

1.1、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猪易在猪易规则区(https://www.zhue.cn/article-651.html

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商户在使用猪易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同时,承诺接受并遵守各项相关规则的规定。猪易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各类规则,如规则有任何变更,猪易将会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予商户。如商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立即以书面/邮件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任何修订和新规则一经公布或签订即自动生效,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登录或继续使用服务将表示商户接受经修订的协议。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二、相关定义及解释

2.1、猪易:北京日普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旗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统称为“猪易”与甲方签署协议。

2.2“猪易”网站:指由“猪易”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域名为zhue.cn的网站。

2.3“猪易网上交易平台”:指运行于“zhue.cn(猪易)”网站的开放平台,为商户提供信息发布、交流,达成交易意向及向商户提供其他与交易有关的辅助信息服务的空间。

2.4“商户及商户注册”:“商户”是指必须是符合所属行业生产或经营资质的法律实体(即“甲方”),“商户注册”是指“商户”按要求提供相应的信息,且书面签署本协议以最终激活其猪易服务账户的过程。

2.5、“用户”:指通过猪易平台合法注册的使用者。

2.6、“猪易服务账户”:即商户完成商户注册流程而获得的其将在使用服务的过程中必须与自设的账户密码共同使用的商户名,又称“猪易商户名”。商户应妥善保管其猪易服务账户及密码信息,商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猪易服务账户;

2.7、“服务”:是指由乙方在猪易网上交易平台向商户提供的互联网信息发布、商业推广及与此有关的互联网技术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网络信息服务:指猪易提供的商户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利用猪易网上交易平台查询商品信息、发布商品信息、作为卖方与其它买家订立商品买卖合同、参加猪易有关活动以及其他由猪易同意提供的信息服务;

2)推广服务:指由猪易向商户提供的通过猪易网上交易平台实施的商业推广服务。

3)店铺专用BBS服务:指由猪易向商户提供的专用BBS空间,供商户发布与自销商品有关的信息,并收集猪易其他用户对其商品及服务的反馈。

4)其他服务:商户可选的猪易营销活动服务等

猪易保留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对服务及其相关功能、应用软件变更、升级的权利。猪易进一步保留在服务中开发新的模块、功能和软件或其它语种服务的权利。上述所有新的模块、功能、软件服务的提供,除非猪易另有说明,否则仍适用本协议。服务随时可能因猪易的单方判断而被增加或修改,或因定期、不定期的维护而暂缓提供,商户将会得到相应的变更通知。商户在此同意猪易在任何情况下都无需向其或第三方在使用服务时对其在传输或联络中的迟延、不准确、错误或疏漏及因此而致使的损害负责。

2.8、“代收货款服务”:为确保平台用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由“猪易交易平台”运营主体“北京日普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代为“商户”收取买家货款及其相关费用,并在约定时间内按本协议中“货款、费用结算以及开票事项”约定内容进行结算的服务。

2.9、保证金:“商户”向“猪易”缴纳的用以保证本协议履行及对商品和服务质量进行担保的金额,“猪易”可以依照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对其进行处置。

2.10、平台使用费:商家根据经营需求按固定金额向“猪易”缴纳的一次性平台技术服务费用,此费用为商家在“猪易”平台开通店铺所用,店铺开通后因商家问题导致本协议终止,此费用不退。具体缴纳标准及方式见《甲方信息确认表》。

2.11、交易服务费:商家使用“猪易”各项软件服务时按照本协议约定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用。交易服务费根据交易额(交易量)结算。

2.12、固定服务费:固定支付渠道接口手续费,平台用户积分使用费,及结算相关固定费用。

三、证明文件提交

3.1、证明文件提交:商户使用本协议所述服务,必须根据附件中《猪易商户与商品资质标准》的要求向猪易提交其在申请服务时应当提供的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

3.2、证明文件变更的通知:协议期内,上述相关证明文件的任何变更商户都应及时通知猪易,如上述证明文件变更后导致商户不再符合《猪易商户与商品资质标准》或具备履行本协议的情形出现时,猪易有权立即终止或中止本协议。

3.3、猪易有权对商户的证明文件进行不定时的抽查,并有权在《猪易商户与商品资质标准》的基础上,要求商户提供更多证明文件,商户需按猪易要求提供。如商户不能提供,则猪易有权立即终止或中止本协议。

3.4、责任条款:商户同意为其未及时的通知或更新其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信息承担全部责任,商户保证其向猪易提供的全部证明文件真实、准确且不存在超过时效问题(即保证所有证明文件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都处于有效期内)如因上述原因发生纠纷或被相关国家主管机关处罚,商户应当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如给猪易(包括其合作伙伴、代理人、职员等)造成损失的,商户同意赔偿其全部损失。

四、商户的声明与保证

4.1、其符合《猪易商户与商品资质标准》规定的标准,且向猪易提供真实、合法、准确、有效的注册资料,并保证其诸如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内容的有效性及安全性,保证猪易及其他用户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之进行联系。同时,商户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实际变更时及时更新有关注册资料。

4.2、其承诺遵守本协议以及所有公示于猪易的规则和流程。

4.3、其有合法的权利缔结本协议,使用猪易相关服务。

4.4、其发布于猪易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猪易规则。

4.5、其对其发布于猪易的交易信息中所涉商品有合法的销售权。

4.6、其将按照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

4.7、其在猪易出售商品,有义务按照买家实际支付的现金金额为买家开具适格发票,相关税收应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商户自行承担。

4.8、其保证在使用服务进行交易的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行为。

4.9、其保证在使用服务时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猪易的相关规则、规定以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共道德。如有违反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商户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4.10、其保证不发生将猪易平台用户引导到非猪易平台之外的平台或店铺进行交易的行为。

4.11、其保证在合作期间,入驻的产品销售价不高于在其他电商渠道销售价,在活动期间该产品活动力度应不低于其他电商渠道活动力度,特殊销售政策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并为乙方保证足够货源。

4.12、其保证在猪易上销售成功后发货商的实际保质期(快递或物流签收成功日期到产品有效期内)不少于商品本身保质期(生产日期到有效期内)五分之一的时间。

4.13、其同意不对猪易上任何数据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猪易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或向他方披露等方式使用在猪易网站上其他用户展示的任何资料;

4.14、其承诺对其店铺专用BBS负有管理义务,对其店铺专用BBS出现的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猪易规则的信息予以立即删除。

4.15、其同意乙方在有效服务期间,对于双方先约定的时间和幅度操作,例如促销,营销活动,客户访问等,甲方若无书面可信服理由,不能撤销;

4.16、其承诺拥有合法的权利和资格向猪易上传有关商品销售信息并进行销售,且前述行为未对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知识产权、物权等构成侵害,如因其行为导致猪易遭受任何第三方提起的索赔,诉讼或行政责任,其将承担相应责任并使猪易免责。

4.17、其承诺不在发布的商品中使用任何未获授权品牌的关键字。

4.18、其承诺接受猪易对其出售商品是否具有合法进货来源的不定期检查,其有义务保留其商品具有合法进货来源的相关凭证。对于无法提供合法进货来源凭证的,猪易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商品的真伪作出判断并根据本协议以及猪易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商户对此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4.19、其承诺接受猪易基于商品品质控制需求对其在售商品进行的质量抽检,检测报告由专业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其承诺对猪易选择的第三方质检机构作出的检测结果不持有异议。对于经检测证明存在质量瑕疵的商品,检测费用由商户承担。

五、消费者保障

消费者保障,只指商户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及猪易(网址:https://www.zhue.cn/article-651.html公示的规定,通过猪易(www.zhue.cn)发布全新商品信息并利用代收货款服务向买家出售全新商品时,应履行“商品如实描述”、 “正品保障”义务。“猪易”将在“猪易网站”不定时公示新增的消费者保障义务或对原消费者保障义务内容进行修订。如您对新增或修订的消费者保障义务持有异议,您应当终止本协议,如继续使用猪易服务,则意味着接受猪易的新增或修订内容。

5.1、消费者保障内容

在商户通过猪易网站(www.zhue.cn)发布商品信息以及与买家进行商品交易过程中,商户承诺遵守以下约定:

5.1.1、“如实描述”义务,指对上传于猪易网站的商品信息进行如实描述,并对描述的商品信息负有举证责任。有效的“如实描述”应涵盖以下内容:

1).商户在发布商品时选择及填写的所有与商品本身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描述、商品图片,买家均可在该商品的详情页面上进行直接查看;

2).商户与买家在交易过程中利用猪易客服软件(“智齿”)进行沟通时,商户就商品本身信息、邮费、发货情况、交易附带物件向买家描述的内容也属于“商品描述信息”范围。

3).商户有义务对商品本身存在的质量问题及瑕疵承担责任,除非商户已事先进行了质量问题及瑕疵的描述;

5.1.2“7天无理由退换货”义务:指当买家使用代收货款服务购买商户出售的商品,在签收货物后7天内,如因买家主观原因不愿完成本次交易,商户承诺同意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向买家提供退换货服务。

1.商户同意依据猪易在网站公示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猪易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规范)提供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特殊商品并提前公示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的商品除外)。

2).商户同意一旦买家在收到货物后7天内向商户提出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申请,商户应积极配合,与买家主动协商,双方自愿友好达成退货退款协议。针对包邮商品的换货申请,商户同意承担再次发货之运费。前述买家签收货物的时间以物流签收单上确定的时间为准,如物流签收单上有准确签收时间的,则该签收时间后满168小时为7天;如物流签收单上的签收时间仅为日期的,则以该日期后的第二天零时起计算时间,满168小时为7天;

5.1.3、“遵守承诺”义务:指商户应当严格遵守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向买家作出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本协议、猪易相关规则以及网络店铺、商品详情页面、沟通软件中等方式向买家作出的承诺。

5.1.4“正品保障”义务:指当买家使用代收货款服务购买商户在猪易网站出售的商品,买家在收到货物后,如认为该商品为假冒(包括盗版)商品货或非原厂正品、未经报关进口商品、假冒材质成份商品(其中“假冒商品”、“未经报关进口商品”、“假冒材质成份商品”的定义以“猪易”规则规定为准)且买家与商户协商未果的前提下,买家在猪易指定期间内发起针对商户的维权,申请消费者保障赔付时,如猪易判定买家赔付申请成立,商户同意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向买家退回其实际支付的商品价款,并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买家实际支付商品价款的十倍,并承担维权所涉商品所有物流费用。

5.2、消费者保障责任及处理

5.2.1“先行赔付”:指商户与猪易平台交易中的买家(简称“买家”)通过代收货款服务进行交易后,如因商户未履行消费者保障承诺义务而导致买家权益受损的情况下,猪易有权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根据相关证据材料和规则判定商户是否应根据本协议的规定、猪易相关规则以及《猪易服务协议》的规定履行赔付义务。如是,则猪易有权从商户代收货款账户直接扣除相应金额的保证金款项赔付给买家。

5.2.2、商户明确了解并同意商户是消费者保障的责任主体。当发生本协议前述商户应当履行消费者保障义务情形时,商户应保证买家的消费者权益。对于买家因前述问题提出的要求,商户应积极处理。

5.2.3、商户同意并承诺当猪易受理买家提出的消费者保障维权和赔付申请时,积极配合在猪易要求的时间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证明与买家交易的商品不存在买家提出的问题或符合双方的约定,并保证所提交的证据材料真实、合法。如猪易以普通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商户和买家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表面审核后,以其独立判断商户未全面履行本协议项下消费者保障内容的,则猪易有权根据本协议及其他公示规则的规定,对因此遭受权益损失的买家进行先行赔付。

5.2.4、商户同意当猪易使用保证金向买家进行先行赔付时,代商户向买家进行赔付时,即视为商户违规,猪易有权给予商户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将猪易的商户清退出猪易。

5.3、有限责任

商户了解并同意,猪易及其关联公司并非司法机构,仅能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商户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鉴别,猪易对交易纠纷的调处完全是基于商户的委托,猪易及其关联公司无法保证交易纠纷处理结果符合商户的期望,也不对交易纠纷调处结果及保证金赔付决定承担任何责任。商户应保证其提交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承担其或买家提供的信息、数据不实的风险和责任。如商户因此遭受损失,商户同意自行向受益人索赔。

六、猪易的权利和义务

6.1、猪易有义务在现有技术上维护整个猪易网上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使商户网上交易活动得以顺利进行;有权根据商户“营业执照”所示的经营范围以及商户对自己店铺经营范围的描述自行决定(调整)允许商户发布商品的猪易商品类目种类和数量,商户对此不持任何异议。

6.2、对商户在注册使用服务中所遇到的与交易或注册有关的问题及反映的情况,猪易应及时作出回复;

6.3、因网上交易平台的特殊性,猪易没有义务对所有商户的交易行为以及与交易有关的其它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但如存在下列情况:

1.第三方通知猪易,认为某个具体商户或具体交易事项可能存在重大问题;

2).商户或第三方向猪易告知交易平台上有违法或不当行为的;

3).猪易发现某个具体商户或具体交易事项可能存在重大问题。

猪易以普通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相关内容进行判别,可以认为这些内容或行为具有违法或不当性质的,猪易有权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删除相关信息、对商户店铺采取限制性措施或停止对该商户提供服务,涉及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的、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违反合同约定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6.4、猪易有权对商户的注册数据及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发现注册数据或交易行为中存在任何问题或怀疑,均有权向商户发出询问或要求改正的通知,或者直接作出删除或对商户店铺采取限制性措施等处理;

6.5、经国家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处罚决定确认商户存在违法行为,或者猪易有足够事实依据可以认定商户存在违法或违反协议行为的,猪易有权在猪易网站公布商户的违法和/或违规行为;

6.6、对于商户在猪易网上交易平台发布的下列各类信息,猪易有权在不通知商户的前提下进行删除或采取其它限制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规避费用为目的的信息;以炒作信用、销量为目的的信息;猪易有理由相信存在欺诈等恶意或虚假内容的信息;猪易有理由相信与网上交易无关或不是以交易为目的的信息;猪易有理由相信存在恶意竞价或其它试图扰乱正常交易秩序因素的信息;猪易有理由相信属违反公共利益或可能严重损害猪易或其它用户合法利益的信息;

6.7、商户在此授予猪易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并有权对该权利进行再授权),使猪易有权(全部或部份地)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商户公示于其猪易网络店铺的各类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或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

6.8、猪易有义务保障甲方货款安全,并保证不单方使用甲方任何产品、资金、资料、帐户做与猪易服务无关的事宜。

七、服务开通及停止

7.1、对于商户拟开展经营的特定店铺,猪易在商户提出开店申请并满足以下条件后 7 个工作日内为商户开通服务。

1)甲方签署本协议

2)符合《猪易商户与商品资质标准》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通过猪易审核。

3)甲方已按照本协议附件《甲方信息确认表》或者其他补充协议(若有)中确定的金额足额缴纳保证金;

7.2乙方为甲方开通服务后,甲方可利用猪易平台用户名及自设密码登陆商家后台,根据猪易规则及流程进行订单处理、发货操作。

7.3甲方店铺服务的停止:

7.3.1、甲方需要停止店铺服务的,应至少提前七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核同意后由乙方停止该店铺的服务功能;

7.3.2、甲方存在将猪易平台用户引导到非猪易平台之外的平台或店铺交易行为;

7.3.3、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达到有效期,甲方店铺服务停止。

八、货款、费用结算以及开票事项

8.1、商户同意,就其使用的服务向猪易支付以下服务费用:

1)平台使用费:商家根据经营需求按固定金额向“猪易”缴纳的一次性平台技术服务费用,此费用为商家在“猪易”平台开通店铺所用,店铺开通后因商家问题导致本协议终止,此费用不退。具体缴纳标准及方式见《甲方信息确认表》。

2)固定费用:商户在使用猪易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固定支付渠道接口手续费,平台用户积分使用费,及结算相关固定费用。

3)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按附件《甲方信息确认表》标准收取。乙方有权直接从为甲方代收的货款中扣除。乙方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每月开具服务费用发票给甲方。

发票开具:甲方收到乙方代收的货款后,每月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买家用户明细,由甲方直接向买家用户开具发票。

8.2、甲方货款结算流程:

1)结算账期为一个自然月,即下月结算上一个月的账单。

2)结算账单中的货款为账期内完成交易状态的订单,即客户已经付款并确认收货的订单。未完成交易的订单不在本期账单内结算。

3)确认收货的订单:

“买家”点击确认收货完成交易的订单。

“买家”未点击确认收货,订单出库20天后系统自动确认收货完成交易的订单。

(4)结算及对账时间:甲方每月1-10日完成结算单确认,乙方结算日15日统一付款;

结算日逢周末节假日顺延至下个工作日付款。

8.3、商户相关款项结算流程(结算流程示意如下)



                    微信截图_20230921095252.png                                                                                                                                                                                                                                                                                                                                            


8.4、甲方同意“买家”货款由乙方统一代收,每月定期结算至《甲方信息确认表》中甲方银行账户;

8.5、甲方应按照本协议附件《甲方信息确认表》或补充协议中确定的标准向乙方收款银行账户支付相关费用。乙方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北京日普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西三旗支行

账户性质:基本存款户

账号:11-082201040034345

开户行行号:1031 0000 8220

商户同意按本协议及本协议附件猪易规定缴存一定金额,(具体保证金金额根据本协议附件《甲方信息确认表》的商户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该保证金应缴存于北京日普乐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且冻结于账户内)。

9.1、保证金额度:商户应缴保证金的数额根据本协议附件《甲方信息确认表》中相关约定为准。

9.2、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除保证金的冻结外,猪易还有权按以下方式就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

1)如有效服务期内商户未根据本协议及猪易相关规则的规定应当使用保证金向猪易或消费者(买家用户)支付违约金的情形,且至停止使用服务90天内,商户未受到任何第三方投诉或发生交易纠纷已结束,则猪易将在商户最后交易订单日期90天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此保证金原路返还,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2)猪易可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处置保证金:

A.在猪易网站进行的交易中,如商户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或违反其对买家的承诺致买家受损时,商户同意猪易有完全的权利根据猪易的判断,直接使用保证金对买家进行赔付。

B.如商户违反猪易规则,且根据规则规定应当向猪易和(或)消费者(买家用户)支付违约金,商户同意猪易根据规则直接划扣商户保证金。

C.在符合适用于猪易平台的相关消费者保障服务规则及本协议规定的情况下,如商户未按照规则或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和条件向买家履行相关义务,则猪易有权依其独立判断,直接使用保证金向买家退款或支付违约金(补偿金)等。

D.如商户违反本协议或猪易任何规则给猪易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赔偿、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或根据猪易相关规则规定,应向猪易支付违约罚金(罚金)或商户对猪易存在逾期未付款项(包括但限于对猪易有逾期未付费用,无论是否基于本协议),则猪易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当于猪易损失的金额或违约罚金(罚金)或逾期未付款项,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猪易可继续向商户追偿。在损失金额不明确之前,猪易有权无限期继续冻结保管该保证金,直至损失金额明确后予以结算。

E.商户同意本条款所述保证金可以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商户应承担的消费者保障责任之用途和程序使用。

F.商户保证金因上述原因被扣除或部分扣除,导致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商户同意猪易通过代收货款中使用相应的金额以补足保证金。代收货款金额不足以补足保证金的,猪易有权通知商户在15日内补足,逾期未补足的,猪易有权立即终止或中止本协议。

G.猪易如使用保证金对第三方进行任何赔付或根据本协议及猪易相关规则扣除保证金向猪易或消费者支付违约金,应以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站内信、传真等)通知商户。在向商户出具的书面通知中,应说明扣除原因及扣除金额。

如猪易的损失通过上述二种方式仍无法弥补,则猪易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同时猪易保留通过法律途径向商户追偿的权利。

十.保密

甲乙双方对于本协议的签订、内容及在履行本协议期间所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关联公司除外)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根据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向政府、证券交易所和/或其他监管机构提供、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

10.1、如对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均应将载有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等,在本协议终止后按对方要求归还对方,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10.2、双方公司雇员、代理人、顾问等遵守保密条款,并对其雇员、代理人、顾问等的行为承担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1.1、商户同意赔偿由于使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将商户资料展示在网站上)或违反本协议而给猪易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全额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商户同意猪易不对任何商户张贴的资料,包括诽谤性的、攻击性的或非法的资料承担任何责任;由于此类材料对其它用户造成的损失由商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1.2、甲方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将乙方用户吸引到乙方平台以外的平台或场所进行交易或绕开乙方指定付款方式进行交易的,以及非法获取“猪易”系统数据、利用“猪易”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从事非法活动的,乙方有权扣除甲方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保留向甲方继续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11.3、甲方发生违反本协议情形时,乙方除有权按照本条约定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有权采取商品立即下架、暂停向甲方提供服务、暂时关闭甲方后台管理账户、暂缓支付未结算款项直到甲方完成整改,合规、终止合作等措施。

11.4、乙方应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代收货款,如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需按应付款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6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究损失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赔偿、补偿、行政机关处罚、差旅费等)。

十二、协议的终止

12.1、自然终止:服务有效期满,本协议终止。若双方继续合作,须重新签署新的合作协议,本协议不具有延续性。双方若续签新的合作协议需提前15天,双方的结算以服务有限期到期当天为截止,未使用完的保证金计入新协议中,甲方须补足新协议中保证金。若双方不再续签协议需提前15天通知,结算以合同到期当天为截止,乙方退还甲方的保证金,90天内乙方应付清甲方所有货款(一般为店铺最后一笔确认收货订单后60天)。

12.2、如果协议终止后,协议中的相关款项结款条款仍应有效,甲方和乙方仍应遵守。

12.3、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如果任何一方单方面在合同期限内提前终止本协议,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签署书面终止协议。

12.4 协议规定方具有单方解除权的,该方行使单方解除权且双方履行完协议解除的善后义务以后,本协议终止。

12.5、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在协议终止前因商户自身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商户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

12.6、协议终止后,猪易有权保留该商户的注册数据及以前的交易行为记录。如商户在协议终止前在猪易网络交易平台上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协议的行为,猪易仍可行使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

12.7、协议终止之前

1)商户已经上传至猪易网站的商品信息尚未达成交易协议的,猪易有权在协议终止时同时删除此项商品的相关信息;

2)商户已经与另一用户就某商品信息达成交易协议的,猪易可以不删除该项交易,但猪易有权在协议终止的同时将协议终止的的情况通知该交易中的买方。

12.8、因为上述各项原因导致猪易终止本服务协议,商户店铺在猪易作出终止本服务协议时立即进入退出流程,商户在进入退出流程三十天(30)内可以且尽可以处理交易纠纷以及与猪易之间的账务、发票结算事宜。

12.9、如在协议期内,非因“猪易”原因导致本协议终止,商家签订本协议时,缴纳的一次性平台使用费“猪易”有权不予退还,本协议特别规定除外。

十三、不可抗力

13.1、协议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协议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协议的期限,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3.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传真方式通知对方,并于七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进行确认。

十四、猪易的法律地位

猪易仅作为商户及买家物色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的地点。本协议的签署并不意味着猪易成为商户在猪易网站上与第三方所进行交易的参与者,对前述交易猪易仅提供技术服务,不对商户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商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商户因进行交易、获取有偿服务或接触猪易服务器而发生的所有应纳税赋,均由商户自行负责支付。

十五、有限责任

15.1、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猪易在此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之类的保证,声明或承诺。

猪易对服务所涉的技术和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均不作承诺和保证。

15.2、使用服务下载或者获取任何资料的行为均出于商户的独立判断并自行承担风险。每一个商户独自承担因此对其电脑系统或资料灭失造成的损失。

15.3、不论在何种情况下,猪易均不对由于Internet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不可抗力,战争,政府行为,国际、国内法院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十六、争议的解决

16.1、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6.2、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以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予以裁决,或者遵循相关法律约定的裁决法院原则。

16.3、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份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16.4、猪易于商户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权利的,不得视为其对商户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

十七、条款生效

17.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复印件及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2、双方均认可扫描件合同,应于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补办正式合同,未补办不影响扫描件合同法律效力。

17.3、按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属文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乙方附属文件如果与本协议相矛盾时,以本协议为准。

17.4、该协议于双方签署之日生效

12.5、协议附件清单

附件1、《甲方信息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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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猪易商户与商品资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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